首页 >> 新闻论文 >> 投资移民
律师介绍
attorney join in
投资移民

美国EB-5投资移民欺诈,套娃新款
浏览次数:446    添加时间:2025/2/18    来源:美国EB5一点通

 
这几天,发现我彻底糊涂了。

糊涂的不是谁是骗子,而是骗子的欺诈手法,还能层层嵌套。就EB5Sir一个老革命而言,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行业之奇观。

话说年前跑路的28万信托项目:新法项目,疑似暴雷起底28万EB-5信托骗局,我之前看到的就两个人。

一个是,所谓的美国律师Jeffrey Kim,一个是华人贾某人以及其控制的中介公司景行达/星辰文化。贾某人,去年中就有行业人士给我爆料,是加拿大移民欺诈案主谋,【可恨】又一家华人移民公司老板骗钱跑路



本来EB5Sir以为,事情就这样水落石出了,两人合伙进入EB-5领域来诈骗,虽然还是有点好奇这么快就摸索出EB-5领域的门道。

这几天,又听说这么一家公司,辟谣EB-5信托是骗局,指出Jeffery和贾是偷师他们的EB-5信托模式:



好吧,EB-5信托还在,Jeffery/贾并不是根,至少花开N支,他们只是一支而已。

想起去年,4/5月份被这批人搞的时候,有业内朋友也发我了一套某机构的EB-5信托文件,再去一看和Jeffery/贾他们的那套文件,还真不是一个模版里出来的。至少,从文件来看,他们是独立运营,独立团队,不过打着的都是EB-5直投信托的旗号。

现在看来,EB-5信托,至少有2/3支,除了跑路的Jeffery/贾,还有其他公司。

看了这些机构的材料,都强调了一点,无需80万全款投资,无需做EB-5资金来源文件,只需要提供一份80万资金的存款证明。

譬如,下面这份材料的解释:



这是Jeffery/贾的文件解释:



EB-5直投与EB-5区域中心计划,准确的说区域中心项目和直投一样,因为先有关于直投的立法再追加的区域中心计划,所有EB-5投资人都需要提供完整的资金来源证明(SOF - Source of Fund),要求追溯到每一分钱的收入,而且这些钱怎么最终怎样汇入项目公司的账号(POF, Path of Fund)都是需要提供清晰流水的。

具体而言,以下两者缺一不可,任何EB-5投资人都需要提供:

1. 80万美金等值的人民币,哪来的,原始收入来源,税单等证明文件(SOF)
2. 80万美金等值的人民币,汇款进项目的路径文件(POF)

就算他们可以垫资或者提供所谓的“信托”,不需要是80万全款。但是,如果他们但凡号称投资人完全不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完全不需要提供80万全款打款进项目证明的机构,都是骗子。

哪个机构认为,是我不懂EB-5直投业务孤陋寡闻,妄下评论的话。请随时随地联系我,我们一起来做公开的直播对话。要能提供EB-5法律依据或获批材料把我辨倒,我可以就此封笔,不再有脸写EB-5的文章了。

前几天还有一位2015年的老投资人,找我咨询想办新EB-5就怕再遇到骗子。做的直投项目经营不善,追加钱一次,然后再被要钱,最终放弃,啥也没拿到。

直投,EB-5行业里,骗子比例最高:EB-5到处都是坑,那么不如做直投?

我再强调一下,所有直投项目必须至少提供:

1. 项目的完整商业计划书,必须能说服移民局的切实可行的计划
2. 投资者个人80万美金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路径文件
3. 一个项目公司,只能承接一个EB-5投资人(新法的新规定)
4. 就业必须是新创造,不能是收购原有企业(这点和L-1/EB-1C最大的差别) 但凡,在任何一点上糊弄投资人的,都是骗子。
 
文章来源:美国EB5一点通
点击排行
关闭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86-13818114320
USLawChina微信
扫一扫 咨询更便利
跨国 搬家 迁厂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