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论文 >> 职业移民
律师介绍
attorney join in
职业移民

【案例分享】Uber司机逆袭最终获EB-1C高管绿卡
浏览次数:5349    添加时间:2020/5/27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对于拥有公司或担任公司高管的商业人士来说,L-1A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拥有申请速度快、周期短、配偶子女可读书工作、允许移民意图等吸引点;而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则随着EB-5的漫漫排期,逐渐成为了商业人士申请美国绿卡的不二选择。然而川普新政下,移民局对于L-1的审理政策发生了很大改变,加上中美贸易战,L-1&EB-1C高管绿卡之路还能平坦吗?

*更多相关资讯,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查看:
如何做好L-1&EB-1C申请规划?需要思考哪些问题?            
新形势下的跨国公司经理L-1&EB-1C申请进阶指导

今年3月,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收到一份EB-1C的I-485批准通知。在无排期的情况下,这份EB-1C(I-140 & I-485)申请前后历时4年多。为何如此之久?我们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年份:
2020年3月
国籍:
中国
申请人:
吴先生
公司行业:
服装食品
申请职位:
美国公司 总经理
申请类别:
EB-1C公司高管

申请时间线:
01/2016  递交I-140 & I-485申请;
01/2017  收到I-140 RFE补件通知;
04/2017  回复I-140 RFE补件要求;
07/2017  I-140获得批准;
04/2018  移民局发出I-485 RFE补件通知;
10/2018  移民局再次发出I-485 RFE补件通知;
02/2019  移民局第三次发出I-485 RFE补件通知;
08/2019  EB-1C申请面谈,面谈后移民局再次要求补件;
09/2019  回复面谈补件要求;
03/2020  I-485获得批准,30天内收到了绿卡。
 
背景简介:
吴先生2011年起在国内一家服装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后升任副总,2014年美国公司成立,公司为吴先生申请了L-1A签证被派往美国担任总经理,2016年初为他递交EB-1C(I-140 & I-485)申请。然而吴先生英文不佳对美国市场还不熟悉,美国服装A公司陷入经营困难,2017年开始寻求转型,最后和另外一家餐饮B公司合并,但由于是跨行经营,餐厅情况也不乐观,吴先生拿到EAD工卡后只好先暂时另谋职业---在美国开Uber,直到I-485批准获得绿卡。
 
本案难点:
1. 高管的经营管理能力
吴先生作为L-1高管派驻美国,又申请了EB-1C高管移民,但交出来的成绩单却不佳,L-1期间原服装A公司的员工从最初的10名裁员至2-3名,后合并至餐饮业,但也是勉强经营。不管是服装业还是餐饮业,吴先生的领导和管理都并未明显奏效,如何能够证明吴先生符合EB-1C跨国公司经理高管的条件呢?

移民局在I-140补件通知中重点质疑了吴先生在国内的工作经验、赴美后管理公司的高管职责。
 
2. 中途更换雇主&两家公司状况
由于原服装A公司业务和员工锐减,不再具备继续聘请EB-1C高管的条件;在与餐饮B公司合并后,转由B公司继续为吴先生申请EB-1C。因涉及更换雇主,此部分是I-485补件的重点,一共补件3次,面谈过后仍发出补件通知。其中一项移民局要求补充A、B两家公司从2016年至今的员工薪资税单。从中可以看出,A公司2018年仅剩3名员工,吴先生薪水仅$2500/月,和基层员工无异。餐饮B公司情况也不乐观,后期只有5名员工,保持最低薪资水平发放,店面仅剩下一间。

臧迪凯联合律所 (Tsang & Associates) 提醒:
根据AC21 portability Act,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更换申请雇主:
1) I-140批准或是可批准的(approvable);
2) I-485调整身份申请审理超过180天;
3) 新工作职位和原工作相同或类似。

至于什么是相同或类似工作职位,移民局会从以下方面来综合判定:
1) 劳工局的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SOC)系统;
2) 两个职位的工作职责;
3) 每个职位需要的教育、技能、培训、执照等资质;
4) 这两个职位的薪资;
5) 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3. 工作经历:
吴先生用L-1签证来美国,在递交I-140&I-485之后未再延期L-1,因此L-1到期后一直用工卡(EAD)工作,2019年开始专职开Uber网约车。吴先生的工作经历轨迹4年时间由服装公司总经理---餐厅经理---Uber司机一年多。如何说服移民局吴先生获得绿卡后还有能力去管理餐饮B公司?

以上这些方面都困难重重。

成功关键:
1. 根据申请需要找到对的律师
收到I-140补件通知后,原I-140递件律师根据补件通知上的内容要求公司提供资料,但当时公司状况已经不好很多资料都提供不了,公司和吴先生都认为补件内容非常困难,原律师也不能提供更好的应对方案,最后让公司自己去回应补件。吴先生着急之下经朋友转介绍找到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尝试从制定补件策略开始,了解到臧迪凯律师团队的经验和对自身情况建议后,觉得可信任继而委托了我们律师完成补件。原I-140申请资料都在原来律师那里,吴先生和公司并未保留。为了解申请细节Joseph Tsang律师直接和原律师联系,要求将I-140案件转至Tsang & Associates接手。收到后咨询已递交过的材料,制定策略如何加强I-140应对补件要求。

2. 关键时刻请专业律师把关
吴先生原本认为I-485申请只是简单填表和提交一些个人基本资料,因此I-485申请是自己准备的。没想到接连被要求补件,到第3次接到补件通知关于新的I-485 J问题,吴先生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和复杂性,于是继续来请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完成补件。在此次补件里,臧迪凯律师团队帮助他说明了已更换雇主,新旧雇主的关系,以及为何新雇主满足“I-140 portability”规定。

3. 面谈前的辅导及面谈律师陪同
吴先生经过3年多的等待,终于收到了I-485面谈通知。有了之前屡次补件经验教训,吴先生立即联系我们要求聘请律师陪同前往移民局面谈。臧迪凯律师团队为吴先生安排专门的出庭律师,并且在面谈前安排3次辅导,从面谈资料的准备、例如新旧雇主的关系说明、两家公司资料的准备、吴先生在美合法停留及工作的文件等、熟悉材料、之前数次补件的原因&回应、面谈重点、可能问到的问题及如何回答等。

面谈当天没有突发情况,但面谈结束后没有立即批准,而是再次收到RFE。因此我们迅速在两周内就准备好补件资料递交。之后又经历数次催件,终于在6个月后等到了I-485批准的好消息。

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提醒:
在美境内进行I-485面谈时,陪同律师会发挥很关键的作用。面谈前,律师会跟你理顺所有的文件,事先演练面谈问题,例如你为何符合移民资格问题、将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开办的公司、之前的工作和教育、入境美国、合法身份维持,针对申请资料说明重点。由于EB类移民如何达标往往比较复杂,我们会协助整理要点和关键信息,并解释整个面谈流程如何进行,让申请人心里有底。在整个面谈流程中,律师扮演一个敏锐的倾听者和观察者的角色;他可以当场叫停一些不合时宜的问题,找移民局的主管人员沟通,最大程度的确保申请人在流程中不会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

如果面谈时有任何问题,面谈结束后律师还可以直接和面谈官再做沟通。因此,如果是疑难案件,面谈时聘请专业律师是非常有必要和意义的。



*更多相关资讯,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查看:
【案例分型】 物流公司经理直接申请EB-1C获批
【案例分享】EB-1C喜获三连批,小公司也有春天

*为保护客户隐私,客户姓名为化名。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5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
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
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点击排行
关闭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86-13818114320
USLawChina微信
扫一扫 咨询更便利
跨国 搬家 迁厂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