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为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永久居民为未婚子女申请移民(限移民局书面作业)
案件说明
I-130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为亲属申请移民(配偶除外)包含:
IR-2:美国公民21岁以下未婚子女
IR-3:美国公民境外领养的孤儿
IR-4:美国公民境内领养的孤儿
IR-5:美国公民的父母
F-1: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F-2B:美国永久居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占第二优先类F-2名额的23%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IR类为近亲亲属的移民。
作为美国公民的近亲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而不受任何配额限制,即没有绿卡等待期; F类亲属移民需要等配额,配额排期进度可以关注每月更新的移民配额排期表:
http://www.uslawchina.cn/pepq.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