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 交流访问者如果受到两年回国居住的限制,又不能取得豁免(waiver for two-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就必须回国居住至少满两年后才可以申请移民签证或某些特定的非移民签证再次入境美国;不得在美国境内申请延期、转换其他非移民签证或者申请永久居留。具体限制如下:
1. 不得在美国境内改变为其他身份
2. 两年内不得申请J-1研究人员或者教授身份返回美国
3. 两年内不得申请H,L类签证或移民签证返回美国
另外,针对J类研究人员或教授,移民局也出台了12-month bar provision和24-month bar provision加以限制:
12-month bar provision:如果在之前的12个月内,外籍人士是以F或者J类身份在美国,他就不能以J类教授或者研究人员身份进入美国,但是可以申请其他J类身份例如J-1学生或者J-1短期学者返回美国。
24-month bar provision:从2006年11月17日开始,限制J类教授或研究人员在完成他们交流访问计划后重新进入美国的24-month bar出台。即:曾经以J类签证赴美的学者或者研究人,无论在美国停留时间多久,在两年内都不能再次以J类教授或者研究学者的身份进入美国。但是这只是一条新法规,目前还没有明确正式实施该规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