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亲属移民中,如果申请人突然去世,尚未批准的亲属移民申请(I-130)就会自动中止。但如果I-130申请已经批准,受益人仍然可以请求保留这个批准的申请,继续完成后面的移民程序。这种情况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有合法的替代担保人。
替代担保人必须是受益人的直接家庭成员或者法定监护人,他们可以是配偶、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女婿、媳妇、嫂子或弟媳、姐夫或妹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需注意的是:
□ 担保人须至少在18岁以上;
□ 担保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合法的永久居民担保人须在美国有固定的住所并居住在美国境内;
□ 担保人须提交I-864经济担保书;
□ 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
● 需要满足移民局提出的复合“人道主义”(humanitarian reasons)的要求。一般移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替代担保人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的标准,如离开美国会对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产生极端困境(extremely hard-ship),受益人长期居住在美国或受益人无家可归等。受益人应该尽可能多地提供支持“人道主义恢复”的文件,并且这些支持理由具备长期性和持久性。
具备上述条件后,如何进行申请?详情请参看uslawchina相关书籍《替代担保人操作指南》和律师送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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