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移民局针对K-2人士的调整身份发出了一份备忘录。备忘录指出:K-2外籍人士在调整身份时,不要求证明与申请人之间的继子女关系。18岁以上的K-2人士,只要满足移民国籍法案(INA)245条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进行调整。而18岁以下的K-2人士,只要满足调整身份的条件,移民局也不应该以“未成年子女”为由,对他们加以限;因为,INA只对“(21岁以下)子女”进行了定义,并没有“(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这个规定。
上述规定只是针对调整身份而言。K-2作为K-1(公民未婚夫/妻)21岁以下随行子女,如果与美国公民是继父子女关系,在公民为其提交I-130移民申请时,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
这份备忘录对K-2人士在移民和调整身份申请不同阶段的条件进行了澄清,以免申请人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