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年纪小的子女,你要考虑到在你和配偶不能抚养他们的情况下由谁来抚养。这时你应该为他们选择一个监护人(guardian)。 监护人是负责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教育和安宁生活的人。理论上有未成年子女的个人监护人(guardian of the person或personal guardian)和财产监护人(guardian of the estate或property guardian)——通常由同一个人担任。个人监护人负责做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方面的决定,而财产监护人对子女的财产负责,并处理子女的所有经济事务。 你可以用遗嘱指定一个你想让他成为你子女监护人的人。然后,如果需要法院介入,法官会授权给你在遗嘱中指定的这个人,由于某些原因会对你子女不利的情况除外。 如果你没有在遗嘱中指定一个监护人,有利害关系的任何人都可以请求这个职位。法官会做出决定谁会最好地照顾你的子女,但这个人不一定会是你可能会选择的那个。 一、选择个人监护人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还需要注意的是,你要选择的是能够最好地照顾你子女的人,而不是最富有的人。 如果你在选择某个人时有问题,可以花些时间来与你考虑的那个人交谈。你的某个或某些候选人可能不愿或不能接受这个责任,或者他们关于做监护人的想法可能会对你决定有所帮助。 二、如果你和子女的父/母意见不一致 你和子女的父/母在做你们的遗嘱时,你们应该指定同一个人作为监护人。如果你们所指定的人不一致,在你们都死后而子女仍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就会引起法院争论。法官需要基于对你子女利益最好的维护做出一个决定。与你们想指定的人商谈,可以有助于达成一致。 三、为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监护人 大多数人希望他们的子女生活在一起,为所有的子女指定同一个监护人。 你可以为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监护人。比如子女年龄不相近,对家庭之外的不同成年人有强烈的依恋之情的情况。例如,一个孩子与祖父/母相处了很长时间,而另外一个孩子可能与姑/舅妈和伯/叔父很亲密。在第二次或第三次婚姻中,以前婚姻中所得的孩子可能与现存婚姻中的孩子亲近不同的成年人。你要选择你相信能最好地照顾你的每个子女的监护人。 四、选择一个不同的人来管理资金 一些父母指定一个人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而指定一个不同的人来管理资金问题。通常是因为这个人可能是最好的代理父母,但可能不是管理钱财的最好人选。 例如,你可能觉得你的姐/妹夫会为你孩子提供一个最稳定最温暖的家,但你不相信他在资金管理方面的能力。你可能有一个关心你孩子的亲密的朋友,你认为他能更好地管理用来抚养孩子长大的资产。假如你的姐/妹夫和你的朋友都同意了,你可以指定一个人为监护人,另一个人为管理人(custodian)或受托人(trustee)来管理你孩子继承的遗产。 五、如果你不想让子女的父/母来抚养 当一个父/母死亡,一般来说是子女的母/父被指定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无论父母在那个时候是否有婚姻关系。如果母/父之外的某个人被任命为监护人,那么这个母/父可以对这项任命进行争论。那么法院就有必要确定把这个母/父指定为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来说是不利的,这会有沉重的证明负担。 如果你离婚了,你可能会觉得孩子的父/母不应该有监护权。但是法官一般基于生存的父/母的以下情况才会授权其他人来监护: 1. 他/她长期不供养孩子或者不来看孩子的抛弃孩子的情形; 2. 他/她已不适合做孩子的父/母。 如果你确实认为孩子的父/母没有适当照顾孩子的能力,或者仅仅是他/她不想承担这个责任,你应该写一个解释原因的信函附在你的遗嘱之上。法官会予以考虑的。 在选择监护人的问题上,法官通常会考虑很多因素,你可以在你写信解释你对监护人的选择时指出来: 1. 该小孩的喜好; 2. 谁能提供最稳定连续的照顾; 3. 谁最能满足孩子的需要; 4. 孩子和该监护人的关系怎样; 5. 被提议监护人的品性端正。 六、另外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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