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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婚前协议 华裔约法三章
浏览次数:7072    添加时间:2010/9/20   

【记者崔芳纽约12日报导】老虎伍兹出轨,引起民众对婚前协议的广泛关注。


近年,在华人年轻一代中,「另类婚前协议」悄然兴起。男女双方模仿正规的婚前协议行文,书面达成协议,但涉及的内容从财产子女到日常的生活起居不一而同。双方签署协议不具法律效力,「约法三章」仅仅为了规范家庭生活。

这种婚前协议有的很严肃,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就依据协议来解决;但有些则属于幽默温馨型,双方立下字据,是为了不断提醒:营造和谐稳固的婚姻,需要共同努力。

家住纽约的杨先生和田小姐是在美国读博士期间认识的,双方都是从中国名牌大学毕业,又都是独生子女,个性较强。虽然双方情投意合,山盟海誓,但彼此对对方的一些「小毛病」看不惯。田小姐抱怨男友不做家务,杨先生则认为田小姐花钱大手大脚。因此婚礼前,田小姐建议签一份书面协议,以避免婚后为小事纠缠不清。

于是,他们在网上找到「婚前协议」的模板,将家务分工、钱财管理、如何孝敬双方父母、将来孩子养育等问题悉数罗列,达成共识后签署,并将协议挂在客厅墙壁上。田小姐说,签了协议后,她对婚姻更加充满信心。

但也有一些华裔,尤其是家庭富有者,会规规矩矩请律师协助签订婚前协议。

在北加州执业多年的律师贺秀娟表示,华裔签订婚前协议者在增加。她说,过去华裔客户对婚前协议咨询的多,最后真正签署者十个中有一个就不错了。但近年随着民众对婚前协议的了解增加,前来咨询的人中有一半以上会签署。

贺秀娟说,签署婚前协议的华裔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一方有婚史,通常情况下这一方收入和财产也较丰厚,因此再婚前比较谨慎,不想重蹈覆辙,希望藉婚前协议获得更多保障。

另一类是一方有公司,婚后要继续经营,希望通过婚前协议明确婚前婚后财产。她不久前接手的一个案例,即是男方有房产和公司股票期权,有美国籍,在加州做工程师。女方则从台湾来美读书后,工作不久,财产不多。在男方要求下,双方签署了婚前协议。

在纽约执业的马兰律师表示,许多人误解婚前协议是为离婚做准备,其实不然。在华尔街工作的王小姐很早随家人移民美国,后来参加工作,薪酬不错,积蓄了20多万元,并在曼哈顿置产。她的未婚夫刚从学校毕业,一贫如洗,只有工作签证。王小姐想在结婚前签订协议,以防双方感情和婚姻出问题后,起码自己的婚前财产得到保障。但碍于情面,她踌躇再三,还是没有开口。

马兰说,其实婚前协议规定的是当婚姻不存在时如何处理夫妻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问题。婚姻不存在除离婚外,也有可能是婚姻无效或者一方死亡的情况发生。同时,被动的一方,大可不必觉得对方还没有结婚就想离婚,而应该将婚前协议当作对婚姻家庭的一种保障。

 

 

贺律师简介
贺秀娟律师,自1990年起在美国加州旧金山湾区执业,专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为求达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贺律师必和客户直接沟通,作深入了解,以在法律范围内,显出客户的特色,并主动向移民局及有关部门追踪案件之进展,在有关高科技人才、杰出人士、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独到之经验,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难度较高的案件,如画家、气功师等。
在家事法方面,贺律师尤擅家庭暴力援助、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婚前、婚后协议等。 虽然贺律师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及娴熟的法律知识,鉴于法院不断倡导当事人应努力尝试用协议、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贺律师目前不再接办离婚诉讼案件,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注在帮助客户和对方达成协议,并尽量减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
贺秀娟律师对客户委托之案件,无论是何种类别,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立场着想,以服务大众的心态,专业地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许多客户都能感受到这种心意,而变成贺律师的好朋友。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jessieh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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