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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因小失大,投资移民家庭仅剩主申独跑卡
浏览次数:5582    添加时间:2021/5/14    来源: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成功案例大家听了不少,今天,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通过本文中的案例为大家讲述,只为省下蝇头咨询费,轻信友人之言,而最终悔不当初的案例:

背景介绍:
夫妇俩为了孩子将来的发展,由先生作为主申请人,妻子和两个孩子跟随,通过EB-5投资移民获得了条件式永久居民身份(即“临时绿卡”),正处于I-829去除条件式投资身份(即获取“永久绿卡”)的阶段,期间大儿子在新西兰读书,小儿子曾以临时绿卡身份在美读书,后因身体原因回国休养,又撞正新冠疫情爆发。

随着时间的推移,妻子和孩子I-829的18个月延期都已经过期,妻子离境几近一年,孩子离境超过一年。只有身为主申的先生回了一次美国盖了I-551章。因担心妻子和孩子回美国会遇到问题,先生从网络上联系到我们,填写了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的专业问卷表,让我们初步了解了全家的情况,却在付费咨询前迟疑了,为省下蝇头咨询费,轻信友人之言(友人并非美国移民法方面的专家),认为自己的案子非常容易解决,自行为妻子和孩子申请SB-1回美签证,结果在首轮面谈就因不符合资格而遭到拒绝,妻子和孩子的临时绿卡全部作废,无法登机,只剩下主申请人独自跑卡。



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分析:
首先,大家要明确,绿卡居民在美国境外长期停留,要返回美国时会遇到的“登机”和“入境”是两个问题,无法登机自不必谈入境,然而,能够登机也不代表能够入境。

再来,美国移民律师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在绿卡居民在美国境外长期停留,回美时应该采取的正确方案上,说明了以下几种状况:

离境半年至一年之间
尽管绿卡依然有效,但若绿卡居民每年仅赴美几次,每次都是短暂在美停留的话,则可能会被认为有放弃永久居留权利的意图,美国政府可能剥夺其永久居留权,没收绿卡。居留时间旅行记录是绿卡居民是否具备永久居留意图的重要依据。

需要准备旅美数据,以证明“回美国的约束力”。如果证件即将失效(绿卡过期或遗失),须申请I-131A登机许可,必须在离境美国一年内完成缴费,以便锁住离境日期(即缴费之日起就算作申请人已经入境美国,而非在海外停留)。

离境一年至两年之间
优先选择律师入关护航服务,而非申请SB-1回美签证,准备充足的旅美证明材料及律师说明信,合理解释离境超过一年(不满两年)原因,和海关沟通情况、律师委托+律师说明信+入境指导+律师等待,依照客人个人情况,安排不同的方式入境。

离境两年或以上
需办理SB-1回美签证,要求条件严苛、需进行两轮面谈(类似先前的移民签证领馆流程再走一次,但条件高得多),遭拒后将面临绿卡作废、无法登机等风险,经过专业律师评估后安排适当处理方式,律师在海外与客人见面后再陪同入境。

此外,跑卡族入境后一定要申请回美证,回美证申请递交和移民局收件时,申请人都必须身在美国,只要客人密切配合,我们在客人入境的次日(工作日)就立即送件,至于按指纹,我们可以帮助客人安排申请调用原指纹记录,如果调用指纹不成功, 则申请指纹延期(尽管如今延期申请难度升级)、安排客人下次回美后在当地完成指纹,回美证有效期通常为两年,从批准之日算起;不过,如果长期居住在海外,多次申请的话,效期可能缩短至1年。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其实,案例中的妻子和孩子并没有挑战高难度的SB-1回美签证的必要。

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点评:
古语云:“术业有专攻”,今日言:“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上述案例中的客人若非为省下蝇头咨询费,听专家的话,而非轻信友人之言,如今也不会落得只剩主申独跑卡,几乎前功尽弃的局面,而应该成为我们芸芸成功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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