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日前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发布声明,3月15日起接种中国疫苗的外籍人员赴华可享签证便利。有记者就此提问,该措施是否仅针对从香港入境人员,从其他城市入境是否也可以享受便利?已经接种疫苗的入境人员是否仍需隔离?
赵立坚指出,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方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外籍人员提供赴华签证便利。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不变,有关人员入境后应遵守中方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中方愿与其他国家积极开展接种疫苗互认工作。
此前,类似通知最早由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3月12日发布。各使馆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但所称的签证便利主要是指,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照疫情前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的通知同时指出,没有接种中国疫苗的申请人仍按疫情期间使馆有关签证的通知提交材料。香港《南华早报》15日称,按照新规则,接种中国疫苗的外国签证申请人不用再提供邀请函。
文章来源:美国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