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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为科学、教育、商业及体育界、艺术界及电影电视界的杰出人才申请O-1签证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案》(INA)101条款
《美国法典(8)》(8USC)1101条款
《美国联邦法典(8)》(8CFR)214条款
《美国联邦法典(22)》(22CFR)41.55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只论述外籍人士能力或无法证明外籍人士比同领域内其他人突出的顾问意见可能会使雇主提交的非移民雇员申请被移民局拒绝批准。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不应该向移民局提交顾问意见,而应从适当的资格顾问组织要求得到不持异议信函;
2、O-1签证持有人可以具有“双重意愿”,因此O-1签证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的非移民倾向。
3、港澳地区的O-1签证申请人不需要预约即可参加面谈。
1. | O-1签证申请人的美国境外雇主是否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交非移民雇员申请? |
不可以。外国雇主不能直接提交非移民雇员申请,必须委托美国的代理机构提交申请。被委托的代理机构有权代表外国雇主提交申请并全程办理非移民雇员申请。 | |
2. | 我要申请签证去美国参加演出。但是我在中国的专长是独舞表演。美国方面邀请我过去是希望我和别人合作,表演大型舞蹈。请问我这样可以申请O-1签证吗? |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规定,申请人提交O-1签证申请时,不需要证明外籍人士入境美国后从事的工作内容一定是自己的专长,而只需证明外籍人士来美后将继续在自己拥有杰出能力或成就的领域里工作。尽管你的专长是独舞,与大型舞蹈的要求有些出入,但你仍然从事舞蹈演出。因此,只要你符合O-1签证的其他要求,就可以申请O-1签证。 | |
3. | 我是一名歌唱演员,美国一个剧场邀请我去参加演出,因此,我要申请O-1签证。但提供咨询的资格顾问组织认为我不符合资格要求。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
你的雇主应该提交本领域一位专家的意见。特别是当资格顾问组织无法就其反对意见给出详细理由时,如果专家意见能够针对这份不利的顾问意见来阐述你在本领域的能力和成就、将要提供的演出的性质及该演出是否需要你的参加,可能会对移民局有很大的影响力。 | |
4. | 我要申请O-1签证前去美国参加演出。但是由于我参加的演出活动属于慈善性质,因此我的演出报酬不高。请问这是否会妨碍到我的申请? |
不会。在有些情况下,所提供的薪水可以证明某人或某组织所受承认的水平,因此高薪可以作为一种证明其O-1资格的标准。但O-1签证申请人不必一定有高报酬。由于你将要参加的是慈善性质的演出,对于报酬不高你有合理的解释,因此,这并不能说明你不符合O-1签证的资格要求,不会妨碍到你的申请。 | |
5. | 我是美国一个艺术机构的行政管理人员。我所在的机构想要邀请中国的一位艺术家来美国进行表演。我们想要提交加速申请。但是我们属于非营利机构。我们必须缴纳加速申请费用吗?是否可以得到豁免? |
非营利的雇主可以不缴纳加速申请费用,继续使用非正式的加速申请要求程序。因此,你所在的机构可以被豁免这笔费用。但是,得到这种豁免相当困难,你们需要证明自己符合豁免的资格。 | |
6. | 我正在申请将身分改变为O-1身分。但是我现在需要离开美国去处理一些事情。请问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的申请? |
这样会影响到你的申请。你如果离开美国,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了申请。你只能从美国境外的领事馆重新申请签证。 | |
7. | 我需要申请O-1签证去美国。既然O-1签证是工作签证,我是否需要获得劳工证? |
不需要。O-1签证申请不要求申请人事先获得劳工证。 | |
8. | 美国有个新成立的演出机构想邀请我去美国参加演出。这个机构某资格顾问组织要求获得顾问意见。这个组织的顾问意见认为我符合O-1杰出人才的资格要求。但是移民局却拒绝批准这个演出机构提交的非移民雇员申请。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这个资格顾问组织不够重要吗? |
根据美国法案的相关规定,由O-1签证申请人的雇主提交的非移民雇员申请的裁决权都归于移民局,移民局为了作出适当的裁决,应当根据规定给予顾问意见一定的重视。但有表示赞成的顾问意见不一定就能不被移民局拒绝。例如:某组织可能会对新的表演者、艺术家或演艺团体作出表示赞成的顾问意见,但是移民局可能会拒绝以该人或该团体雇主提交的非移民雇员申请,因为移民局认为没有较大声望,不符合O-1签证要求。因此,移民局拒绝该演出机构的申请很可能是由于该机构刚成立,没有足够的声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