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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适用于从事国际贸易、商业活动的人士,如:赴美考察、推销产品、参加展销会、洽谈合同等国际贸易或商业活动。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INA)§101(a)(15)(b)条款
《美国法典(8)》(8 U.S.C.)§1101(a)(15)(b)条款
《美国联邦法典(22)》(22 C.F.R.) §41.31条款
《国家部门法规(9)》(9FAM) §41.31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申请的在美国停留的时间段是否和其所申请的到美国所从事的国际贸易、商务活动的目的相符合,注意如果所申请的停留时间比完成商务目的的时间段相差太大,很可能会导致被拒签。
2. 使用B类签证入境美国后立即更改身份会被认为是欺诈行为而被驱逐出境,一旦这种情形发生,当事人将被永远禁止入境美国,所以申请人要等到入美90天后才可以更改身份。
3.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其它4个领事馆,从2014年14月12日起为合格的短期赴美商务(B-1)和合格的短期观光、旅游签证(B-2)的中国公民颁发十年多次入境签证。
1. | 怎么证明申请人和美国邀请方的关系? |
与美方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其它协议或来往信件等证明与美国邀请方的合作关系。 | |
2. | 证明申请人在中国工作的公司的真实性的文件由哪些? |
证明在中国的公司真实性的文件有公司的营业执照、信用证明以及所从事的商务活动的证明文件等,如:该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商务合同、注册资本证明等。 | |
3. | 哪些文件可以证明中国对申请人有很牢固的约束力? |
能够证明中国对申请人有非常牢固的约束力的有:存折(不要银行存款证明)、在职证明、财产证明、结婚证、家庭合影等。 | |
4. | 如果申请人是一个独立的自营商业者,证明信应该由谁写? |
如果申请人是一个独立的自营商业者,证明信就应该由申请人自己来写。内容包括申请人的经营项目详细介绍、发展状况、资产证明,来美商务活动的必要性等 | |
5. | 如何证明申请人能够支付在美国的一切花费? |
签证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财力去支付他在美国期间的花费:. 由派遣公司出具的信涵:申请人在美国期间的费用支付单, 在美期间公司的花费担保证明等(如:出示申请人已经预先支付的来往的机票和已经付款安排好的住宿收据) | |
6. | 如何证明申请人赴美从事的合法的商业活动? |
证明申请人赴美从事的是合法的商业活动,提供美国之行的详细而又明确的细节,包括被要求在美国的停留时间,确认这次活动的安排和申请人到达后的住所,行动的路线,证明其所从事活动的文件,比如合同书之类。 | |
7. | 我想去美国投资开一家新的办事处,应该选择哪类签证比较方便快捷? |
首次造访美国,可以选择B-1签证,此签证适合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外籍人士。在合法居留期限内,您可以为新办事处建立做准备,如:调查、选址、筹资…,但必须在合法居留期到期之前离开美国,B-1可以申请6个月延期。您可以申请L-1签证,并向领事馆说明此行的目的是调查在美投资的可能性,只要您提交的证据让领事馆确信您来美的目的没有欺诈,L-1签证时可获批准的。 | |
8. | 如果申请签证遭到拒绝,能否再申诉? |
可以申诉,可以由本人或受邀请方的公司搜集足够的证明材料向移民局提出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