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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帮助符合一定移民资格的外籍人士申请参加DV计划并获得DV签证
【法源依据】
《移民国籍法案》INA § 203(c)条款
《美国法典(8)》8U.S.C. § 1153(c) 条款
《美国联邦法典(22)》22C.F.R. §40.105条款
《美国联邦法典(22)》22C.F.R. § 42.33(b) 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与其它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方式不同,通过DV计划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方式不需要外籍人士获得亲属或雇主的担保。
2.所有申请都必须用电子手段完成并提交,不能再用邮寄方式进行提交。
3.申请人必须在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每位申请人不得提交一份以上的申请。
1. | 是否有并非出生于有资格的国家而仍可以申请参加DV计划的情况? |
根据移民法案的规定,“本国生人”也可意谓为:某人有资格被“归属”于某个除了其自己出生国以外的另一个国家。假若一位申请人的出生国无资格申请本年度的DV计划,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该申请人可以认定自己为“归属”于配偶的出生国或父母一方的出生国。认定不同归属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注明此一情况。 | |
2. | 我和妻子已经分居但尚未离婚。我要申请参加DV计划。在提交申请表格时,我是否需要把妻子也列入申请表格? |
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你与她已正式分居,即有法庭承认的同意书或法庭判决,就不需要这么做。但是如果不是正式分居,没有法庭承认的同意书或法庭判决,你就需要这么做。 | |
3. | 提交DV计划申请表格时,我是否需要列出所有的子女? |
这要看你的子女的情况。你必须列出所有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不管是你的亲生子女,配偶的子女,或是按照本国法律正式收养的子女(除非该子女已为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即使他们目前不与你同住或你不欲他们以抽签移民签证计划移民。 | |
4. | 申请DV计划有没有最低年龄限制? |
申请该计划没有最低年龄限制,但是在进行申请时,对于主要申请人有关高中学历或工作经验的要求,将实际上使多数年龄不满18岁的人,不符合申请条件。 | |
5. | DV计划的申请人是否有特殊资格对不符合签证条件的任何理由申请豁免? |
没有。申请人受到移民法案阐明的有关不符合移民签证条件的所有理由的制约。除了法案的一般规定之外,没有对不符合签证条件的任何理由实行豁免的特别条款。 | |
6. | 如果我没有扫描仪, 我可不可以把我的相片寄给我在美国的亲戚, 由他们来扫描我的相片, 储存在磁盘, 并把磁盘寄给我, 让我申请? |
可以,只要相片符合指南里的要求,而相片跟申请表格被一起提交。所有的登记(相片和表格一起)可以从美国电子递交。 | |
7. | 我可不可以在网上储存表格, 先填一部份, 等一会才回来再把其余的填妥? |
不可以, 这是行不通。DV计划申请表的设计是要在同一个时间把填好表格递交。然而, 因为表格是有两部份, 和因为网络可能有错误。DV计划电子申请系统从下载表格到网页收到以电子递交的表格过程中会有60分钟。如果超过60分钟而还没有收到以电子递交的表格, 所有之前递交的数据将不被处理。这是为了保障不会因之前递交未填妥的表格而把随后递交填妥的表格当作是重复。因此,你必须确保在60分钟内完成申请表格。 | |
8. | 如果所递交的数码相片不符合规定, 系统会自动拒绝有关E-DV申请表, 并通知寄出者, 这是否说明我可以再次递交我的申请? |
可以,你可以再次递交, 因为那份申请自动被取消, 并没有递交到DV计划电子申请网页,不算是递交的申请表格, 也不会有确认通知信寄出。如果因相片不符合规定而在寄出时有问题, 它会被网页自动取消。然而, 因网络的问题, 无法估计需要多长时间来通知寄出者有关的取消。如果申请人能自行解决问题, 而能在60分钟之内再次递交第一部份或第二部份表格。这就没有问题。如果不是, 申请人必须从头开始来递交表格。申请人可以无限次递交表格直至填妥的表格被接受并有确认通知书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