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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介绍被美国雇主派往美国境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绿卡工作者提交“为归化入籍而保留居住权申请”的操作方法。
【法源依据】《移民国籍法案》(INA)§316(b)条款
【申请注意事项】
1. 通常,如果永久居民离开美国一次的时间为1年或超过1年,那么归化入籍所要求的“连续居住”将会中断。
2. 申请人必须自成为永久居民以来已在美国连续地实际居住至少一年时间。
3. 如果当事人的雇主为美国的研究机构、美国公司或美国公司的子公司,那么雇主必须提交一份担保书而非证明信,并由适当的行政负责人撰写并签署。
1. | 我在美国的一家德资企业工作,将要被派往德国总部工作一年半,为了在德国工作期间不中断归化入籍所要求的“连续居住”,我可以提交N-470申请吗? |
不可以。提交N-470申请人的雇主如果是公司,那么该公司必须是从事美国外贸和商务发展工作的美国公司或美国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 | |
2. | 我在移民美国前就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的工作者, 到美国后仍然从事相同的工作,我即将被该组织派驻中国的成员机构连续工作一年,我是否可以申请N-470? |
不可以。因为依据INA§316(b),你只有在成为永久居民后被该公共国际组织雇佣,才有资格提交“为归化入籍而保留居住权申请(N-470表)”。 | |
3. | 我受雇于美国的一家研究机构,要在海外连续工作两年。我目前已经身在海外了。离开美国之前我没有提交N-470申请,现在还可以提交该申请吗? |
只要在你离开美国一年之内都可以提交N-470申请。 | |
4. | 我即将被美国政府机构派驻海外连续工作15个月。我的N-470申请已经被批准,工作任务完成后,我是否可以不用回美证而返回美国? |
你仍然需要申请回美证才能在离境15个月后返回美国。请参见《回美证申请操作指南》。 | |
5. | 我符合提交N-470申请的条件,在我即将赴海外工作的20个月期间,我女儿将和我一同在海外生活。她今年22岁了,是永久居民。我提交N-470申请,是否让她也可以获得“为归化入籍而保留连续居住权”福利? |
不可以。N-470申请人的绿卡子女只有未满21岁,并且未婚,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中的受赡养者随行海外,才可以获得“为归化入籍而保留连续居住权”福利。 | |
6. | 成为永久居民以后,我曾以非居民身份报过税,这会影响我申 请“为归化入籍而保留居住权”福利吗? |
根据移民国籍法你会被视为已经放弃了在美国的居住权并已经丧失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因此,你可能不具备归化入籍或申请保留居住权的资格。 | |
7. | 如果我的N-470申请被拒绝,我可以上诉吗? |
如果申请被拒绝,当事人会收到拒绝通知书及一份上诉通知表。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拒绝通知书后的30天内,向拒绝其申请的USCIS地方办事处提交上诉通知表,并交纳$675申请费。 | |
8. | 我的N-470申请被批准了,那么我在海外工作的时间能算作在美国“实际居住”的时间吗? |
依据INA§316(b)提交的N-470申请获得批准的当事人通常只能保留归化之连续居住权,归化入籍所要满足的“实际居住”时长要求并不能豁免,除非当事人是被美国政府机构聘用或与美国政府机构签订合同赴海外工作的。此类情形下,当事人在海外居住的时间可以算作在美国的“实际居住”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