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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Medicare)
浏览次数:8033     添加时间:2005/3/25

 

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由私人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构成。人们常说的医疗保险Medicare)属于政府资助的社会保险项目。很多人会把MedicareMedicaid搞混,其实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医疗保险(Medicare)是一种专门向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特定社会保险制度,它起始于1965年,是由联邦政府执行的。

医疗保险(Medicare)保费是在人们年轻工作的时候随同社会安全税(Social Security Tax)一起从个人的工资里扣除的,因此,也可以称之为是一种带有强迫性的老人保险。当达到一定的额度且年满65岁的时候,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绿卡人士)便有资格成为医疗保险(Medicare)的受惠者,这项优惠始于1972年,其中还包括有严重伤残人士和末期的肾病患者,而这两种受惠者无需满足65岁年龄的要求。

医疗保险(Medicare)分为两大部分:

A 部分:强制性的住院医疗保险(Hospital Insurance,即HI),以年为计算单位。该部分通过对在职人员征收医疗保险工薪税(与社会保障工薪税合称为社会保险工薪税)来筹集资金,由雇主和雇员分别交纳工资收入的1.45%,合起来即为2.9%。医疗保险工薪税的税基包括全部的工薪收入,没有上限。医疗保险工薪税收入会存入专款专用的医疗保险(HI)信托基金,用于支付保险金,也称为医疗保险福利金。医疗保险(Medicare)的A部份(HI)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

住院医疗保险(HI)允许参与者每年享受90天的住院医疗和100天的技术护理。如果两者都在同一年发生,病人则需承担少量的费用。

B部分:自愿性的补充性医疗保险(Supplementary Medical Insurance,即SMI),用于支付院外医生诊费,医生指定的药品和其它院外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费用。与强制性医疗保险(HI)不同,补充性医疗保险是资源的,而且它不依赖于工薪税收入,而是一般性的财政收入和自愿投保者每月交纳的保险费。参加补充性医疗保险者每月需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目前为每月每人40美元。

投保者每次的医生费会得到80%的保障额,也就是说病人只需支付20%即可。医生费应以政府核定的收费为标准,而非你所就医的医生的实际收费额。

由于受保范围和金额时有变化,因此,您也可至社会安全局查询最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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