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属法(Family Law)内容涵盖广泛,包括了因婚姻关系成立的夫妻关系、姻亲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的抚养关系以及对子女的抚养与监护、因婚姻而产生的财产的分配等各种亲属法律关系。
本文将从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以及家庭其他成员之间相互的抚养关系来对美国亲属法做一个概括的介绍。
婚姻关系的法律
美国人的婚姻分为宗教婚、世俗婚和习惯法婚姻三类。宗教婚在美国比较普遍,是一种传统式的婚姻,即由通过在教堂中由牧师主持宗教仪式的婚礼而结合的婚姻。世俗婚在新英格兰州的一些地区被公认,并且在这一地区宗教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被视为非法的。1653年英国奥利弗·克伦威尔民事婚姻法令中曾谴责教会对婚姻的干涉,规定必须由地方官主持结婚典礼,并要办理结婚证书和设立档案。习惯法婚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只要同意结合后,夫妻同居就自然形成了合法的婚姻,而无需领取结婚证书和举行仪式。在美国有21个州认可习惯法婚姻的效力,但是也有一些州通过法令对习惯法婚姻进行了控制。
美国结婚的法律要求由各个州自行决定,在结婚之前所有的州都规定夫妻在结婚之前必须完成的特定的要求。多数州规定结婚的年龄男子为21岁,女子为18岁。有些州的法律允许年满14岁的男孩、年满12岁的女孩结婚,但必须经过父母或法官的许可才行。同时,法律也规定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人才可以主持婚礼,在某些州牧师必须领取了正式结婚证书才具有主婚的资格。
为了避免因为结婚的决定太快而造成的轻率成婚,许多州都推行了从申请结婚之日到发结婚证之间实行等候期的办法,不过不同的州的等候期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有些州短得只有24小时。美国婚姻法的规定各州虽然都有不同,但有一个总的原则,那就是得到一州承认的婚姻在其他的州也获得认可。这就使得美国一些州的青年为了逃避所在州的法律对自己的束缚而到其他州成婚的行为。
结婚的禁律。在美国,亲属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早已被制止,但仍有8个州没有彻底的禁止近亲结婚。罗得岛州允许叔叔和侄女、舅舅和外甥女通婚。同时因为某些州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要求进行健康检查,所以近些年的美国婚姻法中规定只有身体健康良好者才可以结婚。现在美国有29个州要求结婚之前进行健康检查,并规定有性病者不得结婚;7个州禁止癫痫病患者结婚;3个州规定低能人结婚必须出示绝育手术证明。
继承关系的法律
继承法是美国法律中较为发达的一部分,按人均分说美国统一继承法典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如属同一亲等,可以平等地继承遗产,如果亲等不同,较远亲等的继承人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取得遗产。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的情况下,如果他们的直系卑亲属亲等相同,则平等地继承,如果亲等不同,较远亲等的继承人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取得遗产,祖父母作为被代位人时亦同。理论上认为, 代位继承的条件之一是实际参加继承的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等不同,如果亲等全部相同,不发生代位继承。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全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孙子女是基于自己的继承地位平等地继承,而不是代替自己的父母继承,因此他们的应继份应当相等。确定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应当按人数平均继承还是按股代位继承的规则是:当所有的卑亲属对于其尊亲属来说处于同一亲等时,各卑亲属按人数平均继承;当各卑亲属对于其尊亲属处于不同亲等时,则按股继承,即亲等较远者按代位继承原则取得其尊亲属在世时应取得之继承份额。
另外,根据严格的遗产管理制度:动产在分配给继承人以前,必须交由遗产管理人管理;不动产在理论上可直接移交继承人,但实际上也经过一段管理。管理人的指定、权限和报酬等法律都有详细规定。不动产的继承依财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依被继承人最后住所地法,因而遗产处理往往涉及不同州的法律。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有些州作了明确的规定。不少州还规定从遗产中给配偶和子女保留住房或一笔最低限度的抚养金,不在清偿遗产债务之列。遗嘱继承的程序较为严格,多数州规定需有三人见证,本人签字,经法院登记才有效。配偶间的财产有单独财产、共同财产和合营财产之别,各州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在继承时往往发生复杂的法律问题。
对子女的抚养和监护
美国的亲子关系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这是基督文明影响的结果。父母和子女都是上帝的恩赐,没有绝对的相互拥有权。父母和小孩之间,只存在自然生理的爱的关系,没有相互拥有的权利,一旦亲子爱的关系消失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也就终结了。起码美国法律就可以剥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利,美国家庭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超过4个月不去探望子女就被视为遗弃,美国的人权不包括父母的亲子权。
父母对子女抚养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子女无论是否是婚生、非婚生、养子女、继子女都同样享有父母的监护与抚养的权利。父母双方平等的享有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倘若一方不履行此义务另一方可以诉请法院要求另一方强制抚养。在美国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年限一般是18到21岁不等,各个州都有其自己的规定,在此年限内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决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时很多问题被相应的考虑进去,包括:婚姻期内子女的生活水平、子女的教育、财务与医疗的需求、以及父母与子女的经济来源。不论是来自父母双方的协议还是法院的命令,非监护的父母必须每月给付定额的抚养费给抚养的子女,并且同时还需要支付子女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成年。
有些州则规定了父母双方对子女的共同抚养,通过一些法律根据父母双方的收入的百分比制定对子女的抚养金额的标准。父母双方也可以自行达成抚养协议,而无需一定遵守政府制定的标准,特别是当情事有变更时。当父母离婚时,子女的监护抚养问题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传统的习惯认为子女与母亲一起生活会更有利于对子女的哺养、教育,但随着父权的逐渐被认同,法院在判决时也越来越多的照顾父亲抚养子女的优先权。在决定父母双方谁更适合拥有监护权时以合乎子女的最大利益为标准。无论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双方任何一方得到,另一方都享有探视的权利。一般来说,当法院作出授予一方监护权时拥有监护权的一方不可随意搬家,以此造成与另一方探视的中止。在此情况下,双方一般要达成协议方可进行搬家之行,否则只有在例外或急迫的状况下才可以搬家。
同时,法院在准许无监护权的父母有探视权的同时也接受祖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的探视申请。但同样都以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为标准。